挪威近日通过了一条新法例,主要针对名人或网络上具影响力人士(即网红),如果张贴经过润饰的相片而没有声明曾修改过的话,将会被视为犯法。该法案主要是修订2009年关于市场推广的法案,经国会讨论后以72比15票通过。此次修例希望抗衡不真实的体态美形标准,以及回应当地出现「躯体变形障碍」心理问题案例上升的现像。

4c3a5776ly4gseykh9saej20m80e1dhv 挪威新法例︰社交媒体上的广告人像照如果PS 过,却没有标明的话须负刑责

该法例修订要求名人或网红如于社交媒体张贴的图片,是与其体态相关及当广告之用,就必须作出图片被修改过的声明。如无公开此细节,将会面临刑责。而作出声明时,张贴者必须同时列出由政府制定的标签,按体形、尺寸、肤质等分类,以明确显示那些部份被后期修饰过。

该法案将凡收取费用或收受其他形式的利益,以作为张贴图片于社交媒体为条件,就会被视为广告。而在法例中被提及的社交媒体包括Facebook、Instagram、Snapchat、TikTok 及Twitter 等。如有违法,被告人会被罚款甚至入狱。

当地儿童及家庭部门对修例作出声明,指出「体态压力」无处不在,而且难以逃避及对抗,所以希望借法例指出广告中带有修饰身体成份的图片,作为抗衡这种压力的手段,特别是最易受到影响的儿童及年青人,以助他们分辨那些受广告影响产生的「负面体态」讯息。

虽然此法例定下了崇高目标,但执行上却有相当大困难度,例如挪威以外的名人或网红是否同样受监管。就算对境内人士,也未有确定谁人负责鉴定图片有否修饰过,又或会否有小组固定监察社交媒体的状况等。

而挪威政府亦承认此法例执行上有不少障碍及难度,特别是判断相片有否被修改的问题。而此法例亦无意间产生一些副作用,例如网红怕触犯条款,或间接鼓励他们做整形手术以避免使用后期修饰。

而根据当地报章Verden Gang (世界报)的报导,当地网红普遍接受新法例,更甚至有人建议监管范围应不限于网红,应该所有社交媒体上曾被修正过的相片也要受监管。

由于法案刚实施,短期内未知成效,但相信数个月甚至半年后再检讨时,会看到现实效果是否理想,尤其「躯体变形障碍」(见另文)心理问题个案有否下降,会成为关键指标。